成功彩票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重庆市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3浏览次数:575

长师院发﹝20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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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重庆市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各学院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渝教高函〔201717号)精神,决定举办第三届成功彩票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重庆市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

主任:戴玄杨双

主任:向小川、王东辉、盛佺生、谈建成、方平、谢艳

成员: 丁世忠、韦济木、范云峰、唐良友、吴文、吴明永、陈波涛、李柳柏、张可言、徐建华、汪建华、彭程、李松柏、周庆、王永忠、葛天博、李世春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大赛各项具体事务。

二级学院成立大赛分组委及指导教师团队分组委由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担任主任,负责大赛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指导教师团队负责项目的指导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遴选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决赛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大赛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1. 参赛对象及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学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学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学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市级及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1.报名(45-512日)。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报名的方式:线上报名登录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严格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图片、视频、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线下报名请各学院将纸质和电子的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盖学院公章)、各团队报名表、及相关竞赛材料(照片、视频、项目计划书(PdfWord格式))、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还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应做好大赛宣传动员,确保报名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初赛(45-512日)。

    初赛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实施,遴选出8个以上项目参加学校决赛,各学院应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确保遴选出的项目具有竞争力。2017512日前按院内初赛成绩排序后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14116643@qq.com

3.决赛513-530日)

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决赛的项目的计划书进行第一轮评审,择优选拔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包括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项目互换互评等环节,决出金银铜奖和拟报送参加重庆市决赛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

奖励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深刻认识此项赛事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作用,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组织在校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后毕业)参赛,积极挖掘、培育和打造参赛项目,确保学生参赛面、参赛数量、参赛质量“三个提升”。

3.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

4.各学院应成立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团队,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5. 412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团队名单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4116643@qq.com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附件:2.成功彩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3.成功彩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汇总表

附件4:成功彩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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